文化工作
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及市区有关文化、文物、文化市场、新闻出版、音像市场和广播电视工作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政策;研究拟订街道文化文物事业、文化产业的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二、负责本街道、社区、企业文化活动的业务指导工作;负责组织协调街道重要文化活动。

三、负责组织电影放映;美术品市场、文化娱乐市场及其它有关文化市场的监督工作。

四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扫黄打非工作。

体育工作

一、宣传普及体育法规和体育健身知识,提高本地区人民体育意识。

二、贯彻实施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》,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,提高人民身体素质。

三、培训体育骨干,指导群众科学健身,推动全民健身工程的实施。

四、完成区体育局和街道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旅游工作

一、宣传贯彻国家和市区关于旅游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及有关规定,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。

二、责本地区旅游资源的普查、调研工作;协助有关部门对新建旅游景点的验收。

三、完成区旅游局和街道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法律法规依据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》

  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》

  《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》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

  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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